生态建筑学在现代科学的意义上,关注人与建筑自然的关系,同中国风水学的“天人合一”宇宙观,有着根本的一致。 风水学理论认为,自然有其普遍规律即“天道”,它的存在与运作,乃“作为天之祖,为孕育之尊,顺之则亨,逆之则否”(《黄帝宅经》),而“山川自然之情,造化之妙,非人力所能为”(《葬经翼》);质言之,即“天不可得而为之”。盖古有寻之伎术,而无造龙之匠工。功高大禹,导洪水必因山川“(《管氏地理指蒙》)。 人是自然的有机组成部分,人伦道德或行为准则即“人道”,亦应与“天道”一致:既不能违背天道行事,更不能仗持人力同自然对抗,却可以而且必须认识,把握和顺应天道并以之为楷模而功加运作,达到“天人合一”的至善境界,满足人生需要。有谓:“人与天地并立为三,非天地无以见生成,天地非人无以赞化育”;“寻龙择术,天道必赖于人成”(《管氏地理指蒙》);盖“阴阳变化,自然之道也,循而穷亡,虽山川诡异,莫能逃焉”(《葬经翼》);“故而不曰人而曰天,务全其自然之势,期无违于环护之妙耳”(《管氏地理指蒙》)。 人类生存基本行为之一的居住环境经营,被称为“宅”,其系人与自然的中介。“宅,择也,择吉处而营之也”(《黄帝宅经》);“宅是外物,方圆由人,有可为之理,犹西施之洁不可为,而西施之服可为也”(《答释难宅无吉凶摄生论》);“夫宅者,乃是阴阳之枢纽,人伦之轨模,非博物明贤者未能悟斯道也”;“宅者,人之本。人以宅为家,居若安,则家代昌吉”;“人因宅而立,宅因人得存,人宅相扶,道天地,故不可独信命也”(《释名》)。 风水学也按照中国古代阴阳五行、八卦九宫一类的宇宙图式来规划经营宅居环境,表征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的信仰,形成了中国古代建筑的显著性格和基本精神。“皇宫、庙宇等重大建筑当然不在话下,无论城市里集中的或是散布于田园中的房舍,都常常显现出一种对宇宙图案的感觉,以及作为方位、节气、风向和星宿的象征主义。” 综上所述,当代生态建筑学是从整体有机联系上以生态规律来揭示并协调人、建筑与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。其实施手段,更以当代科学技术的物质条件为重,来实现人在自然生态系统下构建人工生态系统,以其间的具体的,物质的交流,争取达到最优关系。 中国古代风水学,尽管受到当时落后的科学和物质技术手段的限制,仍然追求顺应自然,并有节制的改造和利用自然,追求人与自然协调与合作的意境,早于西方现代文明几千年登上了天人合一的审美理想的高峰。中国风水学可称其为中国古代的生态建筑理论。 中国风水学关于人与环境的认识 风水学是中国古代的关于环境设计的理论,其概括性地描述人与宇宙及地球表面自然环境相互依存及感化是“气”的媒介。可以认为有关“气”的学说是古代风水学理论的核心内容。那么,风水学中的“气”究竟是什么呢?我们试做如下分析: 1)“气”的涵义:“气”被视为天地万物的最基本构成单位,“其细无内,其大无外,充盈天地”。如《庄子外物篇》:“气变而有形,形变而有生”;《孟子公孙丑》:“其为气也,至大至刚,以直养而无害,则塞于天地之间”;张载《正蒙太和》:“太虚无形,气之本体,其聚其散,变化之客形尔”。现代物理学发现的宇宙背景辐射即4080兆赫上的微波,何其相似地证实了中国先圣们的论述。“气”即“宇宙波”。 “气”又被视为万物之源,即“元气”。《老子》:“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”,是说阴阳二气冲荡而化合万物。王充《论衡自然》:“天地合气,万物自生”。《鹖冠子泰录》:“故天地成于元气,万物秉于天地”。何休《公羊传解诂》:“元者,气也。无形以起,有形以分,造成天地,天地之始也”。“气”是天地未分以前的混沌统一体,气凝聚而成有质有形之物,并贯通其内外。 从广义上讲,“气”也应该包含地球生物赖以生存的大气,即空气,如水气、云气、气味等,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“气,云气也;云,山川气也。”郑玄注《礼记祭义》:“气,谓嘘吸出入者也”;《大戴礼四代》:“食为味,味为气也”;“山水者,阴阳之气也”(《青囊海角经》)。 “气”遵循“理”和“道”的运行规律,“理”和“道”是宇宙间唯一的裸体存在即气的规律表现,王廷相《慎言五行》:“理载于气”,“气,物之原也;理,气之具也;器,气之成也”。朱熹《文集答黄道夫》:“天地之间有理有气。理也者,形而上之道也,生物之本也;气也者,形而下之器也,生物之具也。”,并不认为理在气先,是“先天地生”之道。 《老子》谓之“气”的“理”为“道:,”“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下母,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名之曰大”。 气是一种力,一种场,气的存在是不断流动着的,重浊的气属阴,轻清的气属阳,阴阳相对,生成万物。 2)“气”的状态“四正四偶,八方之中,各有其气,气之阳者,从风而行,气之阴者,从水而行。(高见南《相宅经纂》)”“夫阴阳之气,噫而为风,升而为云,降而为为雨,行乎地中而为生气,发而生乎万物”;“气乘风则散,界水则止,古人聚之使不散,故谓风水”(郭璞《葬经》);“气者形之微,形者气之著;气隐而难知,形显而易见。经曰:‘地有吉气,上随而化’,化形之著于外者也。气吉开必秀涧,特达达端庄;气凶必粗顽,欹斜破碎”(《葬经翼》) 3)“气”的功能“凡地气,从下荫人,力源而缓;天气熙育人身,力浮而速。故阳宅下承地之吉气,尤欲上乘天之旺气也”(《相宅经纂》)。 “内气萌生,外气成形,内外相乘,风水自成。……内气萌生,言穴暖而生万物也;外气成形,言山川融结而成形象也;生气萌于内,形象成于外,实相乘也。(《青鸟先生葬经》)”“水随山而行,山界水而上,界分其域,止其逾越,聚其气而施耳。水无山则气散而不附,山无水则气塞而不理……山为实气,水为虚气。土逾高其气逾厚,水逾深其气逾大。土薄则气微,水浅则气弱(《管氏地理指蒙》)。” 风水学依据“气”的性质和规律,即“气”的存在之象与存在之理,在数千年的实践中,总结出一套实际勘察操作的实用理论。中国古代宅居的选址、环境的优选、生态景观的塑造等都必须遵循“气”的聚结和运动规律。 上述论述是中国数千年古代学者先哲们通过自身的感觉器官“感知”和经验积累的“领悟”而获得的综合概括,形成了一套可以在营造选址中实际操作的法则,其中似乎包含了朴素唯物认识,又包含了精神外延,但无论如何,这种认识闪烁着严谨的科学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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